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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西蘭政府公佈的數據顯示,不少地區的警察在執行一般公務時因違反交通規則被罰款。從新西蘭全國範圍看,警察違反交通規則同樣無法逃脫調查。2013年,新西蘭警察總計收到502張罰單,其中只有129張罰單最終得以取消。(4月24日中國新聞網)
  對於很多國人來說,警車超速被罰款都是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情,畢竟警察屬於強力機關,“哪有交警罰自己人的理”,何況當時警車還是在執行著一般公務,有著千種萬種“正當理由”。而在新西蘭,警車超速被罰款卻是真真切切的事實。媒體就曾報道說,對任何警車的違規情形新西蘭警方都會展開全面詳盡的調查,以求得水落石出。更有數據為證,僅2013年一年新西蘭警察就收到502張罰單,在這個不大的國家裡確實稱得上是件不小的事情。
  實際上,之所以警車超速會被罰款,首先與新西蘭對公務員隊伍廉政建設的重視分不開。這不是無稽之談,在《公務員行為準則》中新西蘭就曾專門設立“避免利益衝突或影響廉正”條款,規定“公務員應誠實地、不偏袒地執行他們的公務,並避免可能危及他們廉正,或引向利益衝突境地的行為”。由此引申出來,若是警車沒有充分理由超速而不被處理,就會滋生警察的特權主義,這當然是新西蘭政府和人民所不願看到的。
  並且,新西蘭司法體系由於保持了相對較高的獨立性,在保證公務人員廉潔奉公方面也具有著重要的作用。這一點很多媒體都曾有過報道,新西蘭大法官、監察專員和審計長等均由政府提名、議會任命,對議會負責,他們擁有獨立的預算,政府無權干預,這種獨立和相對穩定性本身就能使其對政府形成有效的監督。如此相對獨立的司法體系,再加上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就給足了相關部門查處強力機關違法亂紀的底氣。
  當然,有效監督也是公務人員不能違法亂紀的保證。新西蘭政府為保證政府透明運作,以法律形式保障了新西蘭公眾享有充分的知情權。換句話說,就是新西蘭政府官員不論級別高低都要受到公眾監督。在這方面有個突出的例子,就是曾經有位內閣部長帶著女兒到美國開會,無意中用公款3.5美金為女兒買了一杯咖啡,事情曝光後民眾不依不饒,部長被迫自動辭職。可想而知,在這種“政治潔癖”氛圍中,警車違法亂紀行為怎能不被處理呢?
  其實,警車超速被罰款,也與新西蘭社會風氣存在著重大關聯。很多國人都曾感嘆說,如果社會風氣不扭轉過來,政府廉潔就很難持續下去,畢竟廣大幹部生活於社會的汪洋大海之中,置身於人情關係網絡之中。而在新西蘭人際關係卻非常簡單,沒有請客送禮這一說,更沒有陪領導吃飯的負擔。在這樣“不廉潔就別當官”的氛圍里,警察的操守必須遵守。推而廣之,這種風氣也約束了政府高級官員利用職權搞特殊,保證了社會的風清氣正。
  可以說,政府行政透明、輿論監督有力、民眾具有強烈的公民意識等等,這些都是新西蘭敢於對執行一般公務的警車掄起罰款大棒的底氣所在。以此為縮影,在上述因素作用下,新西蘭一直以廉潔聞名於世,甚至還連續多年被“透明國際”評為“世界最清廉國家”。當然,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如今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在腐敗行為層出不窮的時下,我們就應學習新西蘭廉政建設經驗,最起碼也要對警察搞特權堅決說不。(楊飛)  (原標題:從對公務警車罰款來看新西蘭的廉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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